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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华有线与关联方及第三方共同发起设立投资基金

   
作者:融合网 时间:2015-10-27点击:10142

 

    2015年10月22日,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华有线”)发布《关于与关联方及第三方共同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编号:临2015-086)。

    歌华有线在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北广文资歌华创业投资中心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以不超过1.2亿元的自有资金参与发起设立北广文资歌华创业投资中心(暂定名),并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2015年4月29日和4月30日,歌华有线披露了关于拟与关联方及第三方共同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和补充公告。

    近日,歌华有线与北京广播公司(公司关联方)、北京市文资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北京市北广文资歌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北京市北广文资歌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取得了有限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黄昊为代表。

    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期限:2015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3日

    北京市北广文资歌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歌华有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该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出资金额为160万元,持股比例为32%。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请详见201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拟与关联方及第三方共同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投资领域:合伙企业将专注于文化传媒产业与TMT领域,包括但不限于:音频新媒体、移动互联网、传统互联网、数字娱乐、影视动漫、互联网广告、智能交通、传媒出版、教育、旅游、云计算、大数据、信息化(医疗、金融、零售、汽车等)及其他。

    收益分配:合伙企业分配顺序如下:

    1、向参与该项目的全体合伙人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收回其在截至该分配日该变现项目投资中其各自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应分担的该变现项目投资成本;

 2、如有余额,向参与该项目的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可分配收入使有限合伙人收回其在截至该分配日该变现项目投资中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应分担的项目投资成本所对应的项目预期基本收益;

    3、如有余额,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参与该项目的有限合伙人。

    合伙企业将专注于文化传媒和TMT产业领域,发掘优质项目资源,有利于促进公司战略转型,完善全媒体产业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