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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与贵州签署大数据开发协议

   
作者:信息来源:中广互联 时间:2015-10-27点击:9846

 

    10月15日,贵州省委书记、省长陈敏尔,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孙志刚在贵阳会见中宣部副部长、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长蔡赴朝一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吴尚之,贵州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谌贻琴,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张广智,副省长陈鸣明参加会见。

   会谈结束后,举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合作推动中国文化(出版广电)大数据产业项目开发的协议》(China Culture Data Industry,简称CCDI项目)签约仪式。根据协议,双方将合作推动版权云、广电云两大项目建设,开发“国家数字音像传播服务平台”,建设大数据中心,成立广电大数据运营公司,推进出版广电大数据应用,同时开发“广电融合网”、“广电网络智能终端定制量产推广”等创新项目。


   总局办公厅主任吴保安、数字出版司司长张毅君、科技司司长王效杰、计财司司长孟冬、出版管理司副司长王然;中国广播电视网络公司董事长赵景春、总经理梁晓涛、副总经理吕建杰;贵州广电传媒集团公司董事长肖凯林、贵州省广电网络公司董事长刘文岚、总经理李巍等出席签约仪式。


贵州确立发展大数据产业的战略方向
   近年来,贵州省依托自然、地理、能源、气候等优势,确立了发展大数据产业的战略方向,将大数据、云计算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产业。当前,国内外一百多家科技企业落户贵州,其中相当数量的信息网络企业在贵州建立了数据中心。


   在出版广电行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依托2013年与贵州省人民政府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也加快了大数据、云计算支撑出版广电产业创新和转型发展的步伐。


   中广互联今年5月到贵州参加了大数据博览会,对贵州有线在云计算大数据方面的进展进行了深度报道。
 

CCDI项目及联合开发思路


   2014年,中央《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广电总局和贵州省人民政府经研究确定,围绕“国家数字音像传播服务平台”和“下一代广电网络(NGB)”的规划建设目标,发挥双方资源优势、依托贵州大数据产业发展基础,充分利用新闻出版广电系统渠道、平台、内容等资源,合作推动“中国文化(出版广电)大数据产业”项目。


   广电总局与贵州省人民政府联合开发CCDI项目的思路是,以中国文化(出版广电)大数据中心建设为基础,合作开发“国家数字音像传播服务平台”,成立中国广播电视网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电投”)并组建大数据公司,推进出版广电大数据应用,同时开发“广电融合网(有线、无线、卫星、互联网)”,“广电网络智能终端定制量产推广”、“广电金卡支付平台”、“广电融合网在线教育平台”、“广电融合网电商平台”等创新型项目。旨在以项目为抓手,提升国家数字音像版权管理、服务的科学化、市场水平;进一步推动全国广电大数据应用和广电网络互联互通,将中国广电网络打造成服务国家信息安全,更加智能化和可管可控的重要信息网络基础设施。


   两大项目中,版权云项目已由贵州广电传媒集团公司旗下的天擎华媒(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和"中云文化大数据运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开发运营。


   广电云项目由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简称“国网公司”)和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牵头,联合各省(区、市)广电网络公司共同发起,组建广电新产业项目开发投资公司——“广电投”,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应用,组织实施广电网络新产业项目的开发运营。


   此前,中广互联已独家了解了“广电投”的一些情况。3月17日至18日,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新产业项目开发暨实体创建专题会在贵阳市召开。来自中国广电网络公司,全国各省(区、市)广电网络公司的相关领导近100人参会。


   在该次会议上,国网公司总经理梁晓涛指出,“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新产业项目”将由中国广电网络公司和各省(区、市)广电网络公司共同发起组建“广电投”公司作为开发管控实体;各子项目采用混合所有制方式成立项目公司经营,形成总平台国有管控,子项目混合所有的体制机制新模式,并将借助贵州得天独厚的资源条件和大数据产业发展的优势落地贵州。10月15日总局和贵州签署的协议已明确以上合作事项。


广电投公司的资金来源和运营模式


   广电投作为项目开发管控实体,没有社会资本参与,国网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是企业的实际控制人。


   大数据运营公司这样的项目建设运营实体是广电投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具体从事项目建设运营。广电投是项目运营实体的第一大股东,是项目运营实体的实际控制人。


项目开发资金采取三种方式筹集:

1.合作股东自筹部分资金发起成立产业开发管控实体;

2.以项目及全国广电网络的资源、市场为基础,引人社会资本,在把握主导权的原则下,设立混合所有制子项目运营企业,具体实施项目开发运营;


3.以发起项目基金、银行融资、发型企业债等方式筹集资金支撑项目开发运营。

   同时,广电投鼓励各股东单位将适合进行深度开发和跨省(区、市)运营的新产业项目提交广电投安排运作,在签约单位网络中进行统一推广,以进一步拓展更多新产业项目由一省到多省的集约化、规模化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