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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实现有线、无线、卫星统筹发展

——公司成为全省无线地面数字电视的唯一服务主体

   
作者:黄国刚 时间:2014-07-28点击:10165

   2014年6月19日,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地面数字电视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广发【2014】71号),文件要求由省广电网络公司成立卫星地面数字电视中心,中心接受省地面无线数字电视领导小组和省广电网络公司共同管理,切实做好全省地面数字电视用户发展和服务工作。


一、职能职责划分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是全省无线地面数字电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全省地面数字电视发展规划、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
各地广电行政主管部门是当地无线地面数字电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地面数字电视发展规划、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
各级广播电视台是当地节目内容提供和传输覆盖网运行维护的承办主体,负责提供地方节目内容和传输覆盖网运行维护。
各级广电网络公司是承担全省地面数字电视工作的唯一服务主体,负责地面数字电视用户的安装、维护工作。


二、运营模式


    按照“政府主导、公共服务、统筹资源、适应市场”的发展思路,建立“财政投入为主、有偿服务补充、拓展增值业务”的运行模式,坚持有利于地面数字电视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的发展原则,坚持公益性,取缔招商引资,统筹有线、无线、卫星协调发展。
    在有线未通达的农村区域,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免费,核定网络运行成本、服务成本和财政承担能力,确定受益用户应当承担的运行维护费的标准,采取由服务机构和用户签订服务契约,用户提供以公益性为主有偿服务为补充的方式,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化发展的农村公共服务长效运行机制。
    至此,我公司成为全省有线广播电视业务唯一经营主体、全省直播卫星“户户通”地方服务机构和全省无线地面数字电视的唯一服务主体,实现了统筹有线、无线、卫星协调发展。